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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因饭堂插队,女生冲男生后脑勺砸玻璃瓶!律师:是否承担刑事责任,需验伤……

普法君说法 广州普法 2022-06-07

    广州普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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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节奏的社会

仿佛人人都是

“易怒症”患者

然而

发怒一时爽

后果却……



案情回顾


近日,广东东莞有网友称, 广东医科大学食堂内,有学生因排队引起纠纷 ,一女生持玻璃瓶攻击男生致其受伤流血。



视频画面显示,女生不顾旁人劝阻,持玻璃瓶冲向男生,随后被制服。据知情网友称,事发当天,食堂里原本共排有两条队伍,因后来只有一位收银员工作,所以合并为一条队伍。在合并过程中,因另一条队伍的男生站到了女生的前面,女生以为被人插队,于是就开始了争论。


争论未果,女生连踹男生四脚,男生大声制止,未见效果,便在女生踹第四脚时出手将她制止。女生第一次被制止后骂骂咧咧离开,返回宿舍拿来了一个玻璃瓶……


此时男生正在边看手机边排队,女生趁其不备,直接将瓶子砸在其后脑勺。后来,几名男生将该女生制服,当事男生后脑勺已经出血,在朋友搀扶下,前往校医院紧急处理。



在接到报警后,当地公安机关出警,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广东医科大学相关人士称,家长已将女生带回家,“至于说是开除,还是说休学,还是怎么处理,我们会根据警方调查结果决定”。


事情一出,

网友们议论纷纷……





有网友认为,女生行为已经涉嫌犯罪,不该被带回家!



也有网友认为,男生应该还手反击!



还有网友认为,不能和解,坚持要让女生负法律责任!




本期《说法》邀请到

魏素琼律师

从法律的角度

分析本案件


情景演绎

(以下均为设计对白)



男主持人:这个女生怎么直接被家长带回家了呢?一般情况不是应该带回派出所吗?


女主持人:有可能男生只是受了轻微伤,如果多一点民事赔偿,当事人又谅解的话,应该刑事责任就可以免除了?





魏律师:


不是的!这位女学生是在大学校园里就读,那么就说明她已经是年满18岁的成年人了,也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,应该独立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,家长把她带回家显然是不合适的。


关于故意伤害有四个等级,轻微伤是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,双方只要达成赔偿协议即可。但是轻伤、重伤、重伤死亡的情况,即便是双方达成了谅解,也是不能免除刑事责任的。



总之

希望大家遇事冷静

切莫走极端

即便是年轻气盛

也是要付出代价的!



对此,你怎么看?
欢迎留言评论!


案例来源:新浪网部分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


《说法》栏目由广州市司法局、广州市普法办、广州市律师协会、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联合推出。近日推出“民法典”系列特别专题,各位网友如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需咨询,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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